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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颁布

来源:中国农业市场网 发布时间:2007-10-11 查看次数:654

为加强对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的监督管理,确保基地建设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创建全国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的意见》和《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验收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制定并颁布了《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作为对基地建设单位的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管理和产业化经营等实施监督、检查、考核、评定的依据。
  《办法》明确了基地管理工作由农业部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和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及省级绿色食品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同时明确了各级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职责;确定了年度检查由基地建设单位自查、省绿办实地检查、农业部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和中心备案审查的基地监督管理方式。《办法》对基地监督管理工作年度考核与奖惩办法也做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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