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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5日,记者从2008年首场农业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过一个月的公示后,我国首批210个国家审定的农作物品种将退出市场。这些品种都是在2000年以前审定通过的,目前在生产中已无种植面积或种植面积很少。 1月24日,农业部发布公告公布了这210个退出品种,包括水稻品种50个、小麦36个、玉米34个、大豆32个、棉花50个、油菜8个。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不得再生产退出品种的种子;在公告前已生产的种子,可以继续销售至2008年12月31日。 在发布会上,农业部种植业司副司长马淑萍介绍说,国家审定品种退出市场有严格的法律依据和程序,需要由水稻、小麦、玉米、大豆、马铃薯、棉花、油菜等7个专业委员会提出品种退出的初选名单,经主任委员会审核同意后,由品种审定委员会进行不少于一个月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告退出。此外,这些品种虽然退出了推广领域,但仍然是宝贵的品种资源,有关科研单位将把这210个品种纳入相应的种子资源管理体系,使之在今后的育种中继续发挥作用。 马淑萍说,截至2007年底,通过国家审定的农作物品种共有2297个。这些品种的审定、推广,对增加农作物产量、提高农产品品质、优化种植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产品供给、促进种植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但与此同时,随着品种审定时间的延长,审定的品种越来越多,种子市场中也存在着一些种性退化、丧失使用价值、有明显缺陷的品种,这些种子已不能适应生产需要,并且给农业生产安全带来隐患。实行品种退出制度,可以有效避免农民选择品种的盲目性,增加针对性,有利于选用优良品种;可以保障用种安全,规避生产风险,促进种植业稳定发展;可以从根本上杜绝“旧瓶装新酒”现象的发生,有利于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净化种子市场。实行品种退出制度,做到审定品种有进有出、动态管理,是完善品种管理制度、促进品种科学管理的重要举措。 据了解,除农业部外,我国已有13个省启动品种退出机制。 |